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教财[2015]17号文《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由财政核拨经费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中,已购房(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除外)的在职老职工(注:老职工是指1998年11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和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退休的老职工。
二、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2月26日—3月9日补贴对象领取表格、填写、盖章。
领表地点:后勤管理处江宁校区后勤楼224室,
联系电话: 86188503,联系人:陈老师。
2、3月12日—3月23日交验表格和有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同交验)地点同上。
(1)本人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
(2)已有住房的产权证或租约;
(3)教师证;
(4)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证明;
(5)经过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鉴定登记的房屋买契约或合同以及有关完税凭证;
(6)退休证。
3、3月26日—30日审核、汇总
4、4月2日—9日公示
5、4月上旬上报市教育局住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6、4月---6月,市教育局交市房改办进行审核
7、7月---8月,市教育局根据市房改办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和申领金额向市财政局申请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三、补贴发放时间:2018年秋季开学时,市教育局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给我校。我校连同本单位应负担部分,将住房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职工个人。
后勤管理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