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宁人社[2020]168号),为做好学校脱贫攻坚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奖励种类:嘉奖
二、申报推荐对象
1、集体奖励:承担学校对口帮扶高淳驼头社区扶贫任务,或深入驼头社区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项目扶贫活动,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的相关二级学院(部)、部门。
2、个人奖励:学校选派到高淳驼头社区挂职的第一书记,承担学校对口帮扶高淳驼头社区扶贫任务或深入驼头社区开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项目扶贫活动,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相关二级学院(部)或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推荐集体奖励的,由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部门研究决定,并填写附件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在“申报机关(单位)意见”栏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个人奖励的,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所在单位在“申报机关(单位)意见”栏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推荐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7日(周二)中午下班前,将集体和个人《审批表》统一报后勤处,联系人:徐李丹老师,电话:2662。后勤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
附件:《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后勤处
2020年11月12日